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相关部门,文化企业;各市(州)、县(市)文广新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6〕46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电影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9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扶持重点
1.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2.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3.2017年度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4.2017年度放映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单位奖励。
5.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
6.优秀微电影创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1.全省各乡镇(不含位于县城所在地的乡镇)新建或改扩建的首家数字影院。
2.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于2018年7月1日(含)以前投入使用,并正常营业。
4.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规定的一星级(含)以上影院的评定标准。
5.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6.已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
7.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含)以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二)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1.2016年1月1日(含)至2018年7月1日(含)期间新建或改扩建的县城第二家数字影院。
2.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规定的一星级(含)以上影院的评定标准。
4.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已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
6.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含)以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7.不少于3个(含)放映厅,且不低于200个(含)座席。
(三)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1.2015年6月30日(含)前在吉林省内新建并投入运营的影院。
2.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达到3个放映厅(含)以上。
4.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享受该政策尚未满3年。
(四)放映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单位
1.申报主体为2017年1月1日(含)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影院。
2.影院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4.按自然年度计算,影院2017年度放映国产影片的票房达到总票房的55%以上。
(五)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的文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影片由吉林省内的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
3.影片展现吉林地域文化特色或具有艺术创新价值。
4。已制定详细可行的影片发行、放映计划。
(六)优秀微电影创作
1.申报主体必须是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的文化企业或社团组织。
2.由申报单位原创,时长在10—30分钟。
3.题材内容以展现中国梦、反应社会现实、体现吉林特色为主。
4.已经拍摄完成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省直文化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提报至主管部门;地方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以及无主管部门的文艺创作生产单位,将申报材料提报至所在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
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地方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撰写资金申请报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财政厅。
四、申报材料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要除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外,要根据项目分类情况,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筛选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实地踏查和专家评审等,确保申报项目情况真实、数据准确、依法合规,对发现以虚假材料申报的项目单位,取消当年以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2.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县负责出具,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主体情况、项目情况、评审情况及初审意见等,其中,市县的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地财政局与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使用财政文号)。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应于7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单方面报送或逾期报送无效。原则上每类扶持项目提报一个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或地方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送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吉林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bt365游戏平台)。
3.专项资金申报涉及的相关表格可自行从bt365游戏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atczx.com/)行业管理栏目下的电影管理业务公示资料中下载。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联系人:曲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0431—85816233
石刚(省财政厅) 0431—88553917
bt365游戏平台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提供资金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绩效目标申报表等材料外。除此之外,各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1、《乡镇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2、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
3、观众厅座位图;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与院线公司签订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复印件;
6、2K服务器注册证明;
7、星级影院评定证明。
(二)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参照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除第一项调整为《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外,其他各项不变。
(三)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1、《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单位
1、《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返还申请表》;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
1、《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专项资金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影片发行、放映授权协议;
5、影片发行、放映方案和支出预算;
6、自有资金证明、相关合同、票据等。
(六)优秀微电影创作
1、《优秀微电影专项资金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微电影传播情况证明材料;
4、微电影梗概(不少于1000字)及视频资料。